定金如何退,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报警( 二 )


定金是属于担保的性质 , 主要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 , 所以具有一定罚则 。 如果车主违约的话 , 这个钱是不能返还的 。 如果商家违约的话车主可要求双倍返还 , 这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约束力 。 所以对于紧俏车型或车主的钟爱的车型 , 交“定金”的话 , 会有一定保障 。 如果车主在多个车型之间拿不定注意 , 想多做参考 , 有怕短时间内错失机会的话 , 这时候交个“订金”占位也是不错的选择 。
【定金如何退,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报警】定金与订金读音相同 , 写起来仅一字之差 , 但两者却承担着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 。 如果各位车主觉得记忆容易混淆的话 , 有一个简单方法可以参考 。 “订金”是言字旁 , 是说出来的 , 空口无凭 , 可以反悔要求返还 。 “定金”是定下来的 , 要不回来了 。 至于选哪种方式 , 要车主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判断 。 关键是签订合同时要做到心中有数 , 避免被无良商家钻了法律的空子 , 造成日后维权无门

定金交了 , 怎样退回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往往购房者会被要求先交付定金 , 对方也会跟自己签订定金合同 。 很多购房者认为 , 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 , 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 , 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 ,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 其实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 。
符合以下的情形定金就可以退:
(1) 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 , 不签订买卖合同 , 或者出卖人违约 , 不卖此房屋 , 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 ,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2)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 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 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3) 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 , 而未能签约的 , 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 , 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 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 , 但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合同 。 另外 , 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 , 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 , 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 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 , 直接起诉即可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定金及其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可以退还吗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 , 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 , 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 , 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 。 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 , 到底应该如何做 , 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 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 , 什么情况下不能退 , 如果定金能退 , 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 , 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 , 对买受人极为不利 , 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 , 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 , 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 , 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 , 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 好多购房人认为 , 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 , 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 , 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 , 我准备要了 , 如果东西我不要了 , 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 , 以此类推到房子上 , 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 , 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 , 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 , 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 ,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 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 。 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 , 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 , 不要交定金 。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 , 双方经协商一致 , 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 , 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 , 不留任何后患 。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 , 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 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 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 , 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 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另外 , 司法实践一般认为 , “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 , 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 , 属于不当得利 , 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 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 , 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 三、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 ,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 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 , 另外 , 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 , 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 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 , 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 , 属于违约行为 , 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 另外 , 对于**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 , 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 , 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 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 , 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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